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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思考

日期:2015-03-10 10:21:12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政协工作的潜力在委员,实力在委员,活力在委员。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政协委员组成更加广泛包容、知识层次更高,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影响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政协在社会上的地位逐步提升,这与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是分不开的。他们在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认可。但是也有部分政协委员未能发挥足够的作用,其主要原因有:

(一)政协委员产生的机制有待完善。现在推荐政协委员的基本做法是分别由党委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牵头有关党派、各相关团体推荐人选,政协常委会履行章程手续,其过程过于简单。客观上党委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只负责对委员的推荐,不负责对委员的管理。政协部门只负责对委员的管理,不负责对委员的推荐。这种做法造成了委员在推荐与管理上的脱节,使推荐难保合格性,管理难保针对性。再从各界别推荐的人选来看,也给委员不能很好地履职埋下了“伏笔”。一方面,虽然我们的政协委员大多数是各族、各界的优秀代表,但政协委员在推荐、产生的过程中,要考虑各个界别当中均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往往为了照顾这种面上的平衡,照顾这种代表性和广泛性,却使得所产生的政协委员在整体素质上大打折扣,形不成真正意义上的智囊团。另一方面,在推荐政协委员时很注重业务尖子、职称、劳模等名人。应该说这些人在某一领域是很优秀的,但人家就是“爱一行专一行”,对参政议政不感兴趣,履行委员职责在他脑海中没有概念。

(二)部分政协委员履职意识不强。应该说当今社会想当政协委员的人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后想当政协委员的人不在少数。但想当委员又不自觉履职,而且履职质量较差的人也有一定比例。这些人为的是要一个荣誉,对于履职很少考虑,思想观念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正确认识政协在民主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的认为,人大还有刚性的权力,政协只有举手的机会,不会再有太大的作为,一名普通的政协委员更做不出什么大事。因此在履行政协“三大职能”中缺乏主人翁精神,不会主动去代表所在界别的那部分群众履行应尽的责任,也不会主动去代表所在界别的那部分群众行使应有的权利。因而表现为不主动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不主动提交提案,不主动反映社情民意,即使参加了活动也不大想发言。

(三)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激励机制不完善。政协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对履行职能不佳或根本不履行职能的政协委员的处理措施;对履职较好的委员也没有实行奖励的机制。导致履职好坏一个样,使其严格管理无章可循。加强管理是提高政协委员履职意识的重要抓手,这已成为大家的主流共识,只是采用何种方式,做到什么程度是亟待研究的问题。

(四)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基层政协在安排活动时,常规活动偏多。一届政协五年,开始两年还好,委员有新鲜感,待两年下来,委员熟悉了套路,一些人就感到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就不爱参加活动了。加之如果专委会在指导上不到位,参加活动的人也会越来越少。

二、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思考

政协是“舞台”,委员是“主角”。政协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看是否发挥了委员的主体作用。依靠委员,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是做好政协工作,提高整体水平的基础和关键。只有绝大多数委员能积极履行职能,发挥各自作用,政协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形成新局面。

(一)把好委员“入口”关。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搞好政协工作的中坚力量,委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协能否在履行职能中发挥重大作用。委员综合素质的提高除加强学习勤于实践外,选好政协委员是基础和关键。只有选好政协委员,才能真正实现政协界别广泛、代表面宽、人才荟萃的优势。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和新任务,政协只有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推荐委员的方式方法,把好委员“入口”关,真正把各界代表、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吸收到人民政协中来,才能更广泛地团结和动员各界人民群众,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一是细化委员人选的条件。改变目前过于机械、片面的推荐要求。使推荐出的人选,既有代表性又能当代表;既想当委员,又能当好委员;既有荣誉感,又有责任感。真正把各族、各界的精英聚集到政协的大家庭。二是创新委员人选的产生方法。在科学分配各族各界别政协委员名额后,让所在界别用差额选举的办法确定委员人选。三是吸收高素质人选进入政协委员队伍。没有高素质的委员个体,就没有政协高素质的整体。在委员组成人员界别和名额确定后,人选的素质问题便是整个推选过程的核心和重点。因此,必须细化准入条件,确保高素质人选进入委员群体。首先,人选推选产生适度引入竞争机制。政协委员的产生是通过党派、团体、界别和有关单位推荐、协商产生。可适度引入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原则,采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把德才兼备,界别公认,实绩突出的人挑选为政协委员。其次,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委员人选必须是赞成人民政协章程,遵守和履行章程的各项规定,热爱政协工作,积极参加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再次,是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活动力。没有丰富的政治社会阅历和经验,没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是很难胜任政协委员的,因此,政协委员应该是党派、界别中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声望、学术上有造诣的知名人士,是各行各业的行家、能手、学科带头人。

(二)强化委员学习。切实提高委员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首要前提是学习。努力加强学习,对于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政协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自身实际情况,切实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建立各种学习制度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学习,为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主体作用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制度是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才能保证委员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和良好的学习状态。围绕建立学习型机关的目标,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常委会学习、委员学习日学习和定期适时培训等项制度,在委员中间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以进一步增强他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自觉性,增强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丰富学习内容。政治素质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前提,委员应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人民政协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人民政协和统战理论,以充分掌握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知识,明白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把握发挥主体作用必须坚持的原则,确保履职的正确方向。同时应增加市场经济等方面的学习内容,拓宽眼界,提升履职水平。三是创新学习形式。从提高学习效果的角度出发,注重学习形式的创新,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政情通报、短期培训、提案办理座谈以及视察、调研、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委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形式的创新,不断激活委员的学习热情,提高委员的学习兴趣,有利于促进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促进学用相长。学习知识是为了更好地实践,也只有实践才能检验自己的所学。坚持把委员的学习与本地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与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有机结合。通过实践,使委员受到教育和锻炼,以更加有效地促进委员素质的提高。

(三)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政协委员是作为各党派、团体、各界人士的代表加入政协委员队伍的,应认识到这一角色的代表性和所肩负的光荣职责。应学习和熟悉党的方针政策,认清政协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清形势要求,认清自身价值的实现途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增强参政议政的意识。参政议政是政协职能之一,也是政协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这就要求每一位政协委员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意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自觉地深入到自己所联系的群众中,收集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倾听他们的反映,通过调查研究,把本行业、本界别以及涉及全局性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协这一渠道反映上去,同时把党和政府的决策传达到基层群众当中,起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增强民主监督意识。民主监督是我国现行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生动体现。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应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坚持真理、讲真话、讲实话,做党和政府的诤友。委员们应该利用政协这一舞台,通过各种活动和载体,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有理有据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四)创新活动载体。一是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政协委员一般都是按照各自界别及特点,分别参加到各专门委员会参加政协活动,专门委员会成为委员活动的主要组织协调部门。因此,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如何,对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及发挥政协职能作用关系重大。认真学习政协《章程》,学习新时期政协统战理论,熟悉政协委员的职责、工作性质,增强政协委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发挥委员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应抓好委员的“知情”工作。多数委员尽管生活在本市,但其具体岗位的局限性是客观存在的,针对这一状况,委员会应组织本界别的委员,结合各个时期的社会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有目的的视察、考察、评议等活动,使广大委员做到“心中有数”,调动其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愿望,保证专题调研,建言献策等各项活动的内在质量。搞专题调研等活动时要注意发挥委员的界别作用。认真选择好参加活动的委员,请本身业务、专业与专题相关性强的委员或对这一方面特别关注的委员参加,使专题调研中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更有远见卓识,更切合实际,更便于落实。二是不断创新委员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常委会、主席会议协商、调研视察、委员活动日、专题座谈会、对口单位联谊等活动为载体,为发挥委员作用提供广阔的空间,并在坚持以往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开拓进取,不断实践创新,努力探索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开展专委会协办提案、民主评议、政协论坛、政协委员“走门串户”等活动,使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三是要加强政协机关的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打造多种平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发挥主体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为更好地让委员在这个舞台上献计献策、发挥作用,政协应在各项工作中进行拓展与创新,提供各种平台,使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更加有序、高效。一是打造协商平台。协商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创造的一种政治文明,是文明执政的表现。协商是一种发扬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自我调控的方法,是我国的政治生活的一个规则、一个特色。协商体现着广泛团结,重视人才,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包容了各级各界。协商承认差别,顾全大局,代表多数并且照顾少数,以求获得最大程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政协委员是参与协商的主体,是发挥协商作用的主导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有许多重要课题需要通过协商求同存异,达成共识;有许多重要课题只能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协调关系;还有许多重要课题要善于通过协商来调动积极因素。提高协商的质量和水平,需要在坚持和完善全体委员会议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和专委会组织的对口协商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基础上,不断拓宽协商的领域,创新协商的方法,为委员开展协商发挥主体作用提供更多的舞台。二是加强民主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高层次、有组织的民主监督,比一般群众监督水平更高、更有深度,作用也更大。政协委员是民主监督的主体力量,具有特有的优势。首先,政协是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政协委员是各行各业的代表,对一些宏观的、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有真知灼见。其次,政协委员社会联系面广,信息量大,能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委员之间便于沟通,取长补短,协商讨论。再次,政协委员位置超脱,视野宽阔,能比较客观地提出建议和批评。在民主监督实践中,需要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创新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拓宽民主监督的领域,为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更好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三是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委员参政议政的方式和途径有很多,其中提案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形式。提案质量是决定提案实效的基础,只有把提案的质量搞上去,才能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提案质量是整个提案工作的灵魂”,要提高提案质量,委员只有深入基层,掌握准确的情况,才能撰写出高质量的提案。

(六)加大考评力度。进一步提高委员履行职能的效果,促进委员将自己的政治荣誉与社会责任、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有必要建立科学严格的考评制度,以有效地规范委员的参政行为,较好地调动委员的参政积极性。一是建立委员履职考勤制度。对委员出席例会、大会发言、视察调研、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加约谈等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严格会议、活动请假制度。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因急事、要事不能参加的,委员必须在事前向会议组织单位请假。委员在每个年度中累计缺席超过一定次数应对其进行谈话,对数次缺席的本人应请求辞去政协委员职务;连续两年未提一件提案或未反映一条社情民意的,应劝其辞去政协委员职务。二是坚持平时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可由各专门委员会联系各界别小组负责实施。平时小组活动情况,由各小组组长进行详细记载。每年年末,由政协办公室负责对各位委员参加活动、反映社情民意、参加培训、开展调研、发表文章、受表彰等情况进行考评,建立考评档案,并作为评优表彰的依据。三是建立评比表彰制度。通过开展优秀通讯员、信息员、委员评选表彰活动,及优秀提案、先进委员活动小组等评选表彰活动,以较好地调动委员的积极性,推进委员队伍的建设,鼓励广大委员踊跃发挥其主体作用。

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政协政协全体委员和工作者共同探索。创新是一个组织进步的灵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敢于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推进“三个加快”、争当川渝合作“桥头堡”、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提供良好的支撑!